返回 第二百二十五章 就喜欢找死!  换亲后,在反派大佬手下种田苟命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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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五章 就喜欢找死![1/3页]

  姜知云道:“我累我也高兴着呢。在家等着你作甚?我有我的价值,娘也是。我们也不是靠着你的银钱活着。”

  “这经商还是种田,赚钱亦或是丰收,我自己欢喜就好了。”

  还未曾说完,谢书珩还是把钱交给她:“你要做鼎鼎大名的姜老板。”

  “姜老板如此厉害,就帮他的夫君管钱。”

  说完,姜知云递给他二两银子:“那这个,就留给你做日常开销,总会有用到钱的地方,到时候若是请许耀沈回川他们几个吃饭,手里没钱怎么好?”

  刚说完,就瞧见不远处有人卖簪子的。姜知云瞧见一个玉簪的样式,简简单单,质地光滑,捏在手心还有些温热,感觉还不错。

  询问道:“这个几文钱?”

  那老板笑着道:“这可要二两银子。这东西是我这小铺子上最好的。已经两年没有卖出去了,小娘子若是想要,就拿下。”lWXs零.nêT

  “在咱们这地方,二两银子大多一家人都存不了那么多,这个东西未免太贵了些。”

  姜知云原本想要你来我往,让价格稍微降一些。毕竟两年没有卖出去的东西,他怎会不乐意讲价?

  未曾想谢书珩直接给他钱,拿下了。

  姜知云:“……”

  谢书珩可真不懂勤俭持家。

  随后谢书珩摊在手心,给姜知云簪上发髻。

  而后还借用了老板的铜镜,看着确实不错,姜知云的心情也好了些。

  但是走在路上的时候,还是觉得贵了些。

  “玉的质地不错,二两银子虽说贵,但是也值这个价格,瞧着是温热的和田玉,娘子本身就值得最好的。”

  “日后若是挣了更多的钱,我就给娘子买其他的好东西。只要娘子日日欢喜便好。”

  喜欢一个人,就是想要攒着所有的好东西,铆足了劲儿地对她好。

  原先谢书珩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,可是遇到姜知云之后,一切都水落石出了一般。

  姜知云噙着笑意,眉眼弯弯,低头浅笑。至于谢书珩则是小心翼翼地插上去:“云娘,真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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